季眠走了半個小時,終於走到橋洞底下,已經餓得不像話了,也不知道原主究竟多久沒吃東西。
他的「好兄弟」們來了幾個,正圍在一起打牌,打得火熱,個個臉上都帶着笑。
他們的衣服跟季眠的有所不同,乾乾淨淨的。
有些還是大品牌,也與季眠的不同——他們的是正版的。
記憶里,這些人都是家庭健全,甚至比較和諧的。有吃有穿,自然跟季眠這種流浪兒不一樣。
有個嘴裏叼着煙,留着寸頭的男生瞥見季眠,當然也看見他身上的傷口和污漬。
他隨口喊了聲:「眠哥。」
喊完,又不冷不熱地轉回去了。
仿佛這個稱呼跟路邊的野貓野狗沒什麼區別,後綴的「哥」字也只是個後綴而已,聽不出任何尊重的意味。
但按照原主的記憶,每次他聽到這些人喊自己「眠哥」,就會笑。那笑容是被從泥水裏抬起來的自尊。
季眠不太懂,但也努力勾着嘴角笑了一下。不到半秒鐘,又把笑收了回去。應付差事一樣。
幾個男生周圍放了些吃的,看包裝都是從便利店買來的,還有幾包煙。不過原主礙於面子,總是不肯去吃他們的東西。
季眠走過去,從裏面挑了個三明治,又提走一桶溫熱的關東煮,坐下來吃。
打着牌的幾人頓時停住了,紛紛轉過頭來看他。
但季眠假裝沒注意到,先是喝了口熱乎的湯,接着夾出來裏頭的菠菜雞蛋糕,一口咬下去一半。
他分享似的對系統道:【這個好吃。】
系統:【】
季眠又道:【叫什麼呀?】
【關東煮,你吃的那個是菠菜雞蛋糕。】系統回答完,接着說:【問那麼多,吃你的吧。】
「眠哥,今天又沒『業績』啊。」最開始喊季眠「眠哥」的那人笑着道,語氣有點古怪。
又有一人嬉皮笑臉地說:「我們請眠哥吃飯。眠哥業績上來了,記得回哥幾個兩條煙啊。」
季眠既沒說好,也沒搖頭。先吃了東西再說。
沒得到回應,那幾人皺着眉,幾乎想要發作了。但轉念一想季眠平日裏的做派,又把這火咽了下去。
何必呢?要是真把這傢伙惹毛了,從哪裏再找來一個這麼蠢的提款機?
兔子也有咬人的時候,忍一會兒得了,估計這傢伙沒吃飯,現在正餓着。跟餓鬼是講不了道理的。
季眠填飽肚子,在河邊洗了把臉,去橋洞底下找地方休息。
還好是夏天,從橋洞吹進來的風雖大,但在這時節倒是很舒服。
如果是冬天在這裏,怕是沒多會兒連骨頭都要被冷風吹碎了。
他舒服得眯起眼睛,好像連身上的傷口都沒那麼疼了。
【原主的十六歲生日就在這兩天了,第一個劇情節點馬上就到了。你要想辦法去女主所在的城區,投靠她的乾弟弟。】
季眠問:【那裏離這裏很遠嗎?】
【你可以走着去。】
【哦。】季眠放了心。
【也就是幾十公里而已。】
「」
季眠果斷放棄了步行這個選項。他摸了摸自己的幾個口袋,空的,褲子後面的兜裏頭有半包紙巾。其餘就什麼都沒了。
但是要找到女主,得有錢吶。
起碼,要有坐車的錢吶。
錢從哪裏來?季眠垂着頭思考。
去賺。
【去偷。】
兩個不同的答案同時出現在他腦海里。前者是季眠自己的念頭,後者是系統出的餿主意。
他搖搖頭:「偷?我不要去偷。很沒道德的。」
系統冷笑:【道德?那是什麼?能吃嗎?】
季眠不是很想理會它。
系統的下一句很快來了:【你來這個世界是為了任務,維持人設才是第一要務。原主是什麼樣的人設,你就要展現出什麼人設。否則,「季眠」的性格轉變,就會成為煽動蝴蝶效應的翅膀。你不是「可以偷」,而是「必須偷」。】
它又補刀道:【再說了,你哪裏來的道德感?】
【你連記憶都沒有,誰知道你上輩子是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?】
「」
季眠妥協了,但只為系統說的「維持人設」。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經是「罪犯」的可能性。
*
季眠休息了幾天,那日被揍的傷口總算不怎麼疼了。
這幾天,他就靠着「好兄弟」們打牌的零嘴過活。
季眠感覺到,再留下去,他的這些個「好兄弟」就快爆發了。
第四天時,他踩着他們爆發的底線,從橋洞離開。
——他要去偷了。
偷誰呢?季眠還沒想好。
怎麼偷?季眠也不知道。
他晃蕩到大街上,漫無目的地走。原主顯然是這一帶的慣犯,有人認出季眠,下意識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,警惕地檢查自己有沒有丟失什麼財物。
季眠兩隻手攥得緊緊的,手心出了一層薄汗。
第一次做賊,他有點緊張。
他咬咬牙,在馬路牙子上找了個地方坐下來,然後挑選要下手的目標。
看到一對過路的夫妻,說說笑笑的,眉目含情。捨不得下手。
看到一個打扮時髦的姑娘,高馬尾在腦後一甩一甩,很有活力。捨不得下手。
又看到一個普通的中年男人,啤酒肚晃晃蕩盪。還是捨不得下手。
系統:【】
它嘆着氣:【你到底能不能行了?】
【我能行的。】季眠遲疑地道。
頂着正午毒辣的太陽,他額頭上也冒出一層細汗。再拖下去可不行。
他頭昏眼花地看,終於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目標。
那是個剛從車上下來的青年,染着一頭亮眼的紅毛。他的車停靠在路邊,只要季眠找好角度,車內的記錄儀是拍不到他的。原主在這一帶得手過多次,確定附近沒有監控。
但季眠選中他的原因卻不是因為這些,而是因為:這人長得很像個不學無術的混混。
紅髮青年從頭到腳都不良少年的標準定義,髮型張揚,上衣是略緊身的背心,牛仔褲上還掛了幾根非主流的鐵鏈子,肩上背了個大皮包,露出來的皮膚上紋着浮誇的紋身。
季眠不願意以貌取人,但此時此刻,以貌取人確實能給他帶來一點安慰。他很需要這一點安慰:他要搶的是個混混,很壞很壞的混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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